各学院团委:
为全面贯彻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,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、科学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,根据《关于深化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实施办法》(大工大校发[2012]71号)文件的精神,现将2014年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要求
1.申报者必须是大连工业大学具有学籍的在校生。
2.学生个人、集体均可以申报项目,但集体申报者,必须设立课题负责人,并有团队成员排序(团队成员最多不超过6人)。
3.要结合“挑战杯”等全国性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活动申报研究项目。
4.鼓励学生跨院系、学科申报项目,对跨院系、学科申报项目予以优先支持。
二、时间安排
13年12月20日,立项资助申请截止(提交申请资助书);
13年12月27日前,专家组对资助申请进行评审立项;
14年4月10日,完成立项作品,提交结题报告及材料,合格者给予相应立项经费。优秀项目经校大学生创意创业孵化中心专家组审核,可优先入驻校孵化中心。
14年4月18日,专家组评审参加省级“挑战杯”比赛作品,并按比赛要求修改作品;
14年5月中下旬,提交我校作品参加省级“挑战杯”比赛。
三、申请立项资助办法
项目申报分为三个阶段,第一阶段为校内立项审核阶段;第二阶段为项目结题资助阶段;第三阶段为选送优秀作品参赛阶段。
(一)校内立项审核阶段:由项目申报者结合“挑战杯”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申报,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,给予审核通过者项目立项。
(二)项目结题资助阶段:受资助的作品须在结题日前完成结题工作,并经过专家组审核验收,合格者给予立项资金的资助。曾资助过的项目本次将不再进行资助。
(三)选送优秀作品参赛阶段:在通过立项的作品中,根据专家组意见,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第九届“挑战杯”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。
四、资助金额
1、一等奖:1000元(不超过10项);
2、二等奖:500元(不超过20项);
3、三等奖:200元(不超过20项)。
备注:特别资助,由专家组根据实际项目情况提出建议,校团委根据“挑战杯”总体预算安排最终决定.
请各学院团委将此通知精神广泛深入地传达到本学院教师及学生,同时组织好本学院的立项申报工作,按照通知要求,并以学院团委为单位将作品申报表、汇总表(电子版及纸质版)报至校团委。
联系人:全绍华
电话:0411—86323793
附件1:立项资助申报书.doc 附件2:学院作品立项汇总表.doc 附件3:(国家金奖) 福建厦门大学 生物质能源一体化转化装置的开发利用。(获奖案例,供参考).rar |